编辑:思美    更新时间: 2025-11-13 11: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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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说:

“救猫的人是纵火犯。”

“我的猫项圈里有摄像头,记录了她点火的全过程!”

“她先放火,再假意救猫,想洗脱嫌疑!”

我拼命的辩解,说我没有放火,却无人相信我。

父母对我的求救置之不理,在我最需要他们时,站上了证人席做伪证:

“法官,我女儿从小就有纵火癖,十岁的时候在家里点卫生纸,差点把屋子烧了。”

“这次博物馆纵火事件,一定是她做的。”

我最好的闺蜜,红着眼眶指认我:

“我亲眼看见……她用打火机,点了那块幕布。”

这话一出,我的心瞬间凉透。

紧接着,我放在家里的打火机,被父母交给了博物馆方,作为我遗留在现场的物证。

人证、物证,环环相扣。

我因故意故意纵火,损毁国宝级文物,判刑二十年,罚金八亿。

入狱那天,狱警塞给我一封信。

打开来看,是父母给我的断亲书。

父母的话无比绝情:

“让你别碰猫你偏碰!落到如今这个下场,是你咎由自取!”

“从今以后,我们断绝关系,你再也不是我们的孩子!”

我死死攥着断亲书,泪流满面,崩溃的对狱警大喊:

“我是被冤枉的,让我出去!”

“我要申诉!我没有放火!”

可我叫到喉咙都出血,也没有人愿意理我。

几个犯人嫌我太吵,趁狱警走后他们把我压在地上。

嘴被死死捂住,拳脚如雨点落下。

骨头断裂的脆响,淹没在沉闷的击打声中。

最后,我的手脚都被生生折断,血流不止。

我临死前,那殴打我的犯人露出狞笑:

“别怪我们,要怪就怪你爸妈……花一百万,买你的命!”

小说《博物馆救猫后,我被全网追凶》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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