编辑:思美    更新时间: 2025-09-26 21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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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年遇见池曳,是在会所里。

他被一群中年人包围着递烟敬酒。

我卑躬屈膝,垂着头端茶倒水。

云泥之别,我们本不该有交集。

偏偏池曳是— gay,还看上了我这张脸。

视线相交的第一眼。

他就吐掉烟,猛地起身掐住了我胳膊。

问我一一要不要和他谈恋爱。

「……」

我是直男。

铁直,钢铁直那种!

我果断拒绝了,他却穷追不舍。

一路追到我学校,日日送花送礼物。

他为人高调,又出手阔绰。

长得还像只高贵的缅因猫,时不时伸出爪子勾人。

室友都逼我试试。

我只能勉为其难试试。

可一试我才知道,池曳走肾不走心。

答应他表白当天,他就把我带到了总统套房。

从大中午,厮混到了第二天下午。

事后,他咬着烟,抽出张黑卡拍到了我脸上。

漫不经心评价:

「工具挺好,但技术……再多练练。」

一周过去。

我成了器大活好的男大。

池曳对我更满意了,夜夜留宿。

我以为他能走走心,却不想他更疯狂了。

一见面,就上床。

逼我学乱七八糟的技术,对我服从性测试。

我不是没哭着提过分手。

池曳却次次微阖眸子,玩宠物似的摸我头。

他说:「谢知洲,别闹。」

那眼神。

仿佛我上一秒拒绝一一

下一秒就会死无葬身之地。

我只能忍。

三年五载过去。

后来池曳终于学会陪我吃饭,偶尔约会。

那时,我又想。

除了经常被打得浑身淤青,当—随叫随到的工具人之外。

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。

就这么过一辈子,也挺好的。

总有一天,能打动他的吧?

我断掉分手的念头了。

毕竟我没想过。

出了名偏执顽固、看中谁就必定收入囊中的太子爷。

竟真的有一天会,放过我。

小说《狗脾气》 试读结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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